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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者:团委 [发表时间]:2014-12-20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

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学联,中国电信集团各省级公司、股份公司并转各省级分公司: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将自2014年起,联合设立“中国电信奖学金”,对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现就2014年度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5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170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评选程序

“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总体安排如下。(详细内容见附件2)

1.校级评选(2014年12月下旬前):各高校团委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联合所在地区电信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评审,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至省级评委会。

2.省级评选(2015年1月下旬前):由各省级团委、学联、电信公司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省级评委会,对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复选,依照分配名额(见附件3),将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报至全国评委会,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

3.全国评选(2015年2月-3月下旬前):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电信集团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的获奖者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获奖者名单。

五、活动宣传

1.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评选公告(具体内容将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下发),并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置“中国电信奖学金”投票专区进行投票支持。

2.各校园电信营业厅将设立“中国电信奖学金”咨询点,提供报名咨询、资料领取等服务。

3.评选结束后,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设立“中国电信奖学金”专栏)、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评选结果,并利用校内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

4.获得“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的学生,将结合中国电信与团中央合作开展的“与信仰对话”活动,适时开展巡讲活动;获得“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的学生,可由所在省级或校级团组织适时安排到当地中小学进行学习成长经验分享。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评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请各省级评委会参照《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于2015年1月24日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中的规定名额,将复评结果及全部材料上报全国评委会。各省推荐的“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须在申请表中注明,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

3.活动相关事宜咨询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主办单位开通的专门邮箱dianxinjxj2014@163.com,主办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将由专人进行解答。

附件:1. 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办法

2.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申报表

团中央学校部

2014年12月8日

附件1:

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第三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

奖项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5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170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些可优先录用。

二、评选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时间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分为校级评选(2014年12月下旬前)、省级评选(2014年1月下旬前)、国选(2015年3月下旬前)三个阶段。

三、评选条件

第六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2)群众基础良好,在易信(或微信、新浪微博)上建立个人实名账号,发布申请中国电信奖学金信息,并赢得至少100个点赞支持。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评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需有专利证书),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需附相关证书),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需出具相关证明),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 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 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复评、推荐工作。

第十条 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评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评选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全国学联网站(http://www.qgxl.org/)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评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期,将在全国学联官方网站及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将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 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

附件2:

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总计1750人)

省份

名额

省份

名额

北京

65

湖北

77

天津

35

湖南

85

河北

79

广东

96

山西

55

广西

47

内蒙古

37

海南

13

辽宁

81

四川

75

吉林

40

重庆

44

黑龙江

61

贵州

37

上海

52

云南

47

江苏

103

西藏

6

浙江

64

陕西

62

安徽

83

甘肃

30

福建

61

青海

11

江西

64

宁夏

12

山东

100

新疆

30

河南

94

兵团

4

附件3:

2014年度“中国电信奖学金”申报表

省份: 学校: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个人

免冠

照片

所在院系、专业及年级

上学年专业排名

手机号码

邮箱

主要事迹(详细内容及证明材料请附后)

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省学联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团省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省电信公司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可复制);有科技成果者须附专家鉴定意见;“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在“团省委意见”一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