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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来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08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风劲好扬帆,奋斗正当时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推报活动来啦

各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团中央今年继续开展 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设置

  1.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全国共奖励 185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2000 元奖学金。其中包括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等4个类别全国共推荐名额1230名,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全国共推荐名额600名,黑龙江省共计可推荐49名候选人。我校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人选;社区实践类由市(地)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校的普通高校 (含民办、高职) 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同学具有优先推荐资格;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的同学具有优先推荐资格;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曾获得过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选拔推荐

  根据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条件要求,我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等4个类别推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在学院内部进行至少3天的公示,没有可不推荐。各学院上报团委推荐人选后,学校将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人选,报至团省委参评。

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于4月17日11:00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社区实践类选拔推荐应于12日前完成,我校将推报1名人选至团市委,团市委将择优推报2名学生至团省委)。并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电子版本发送至tuanwei0@126.com,同时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加盖团委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证明材料,给贫困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奖状、报道及学院公示等材料,材料报送应准确完整。推荐表填写后,正反打印,不可多页。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李唯达

电   话:65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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