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发挥共青团典型的模范和引领作用,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校团委将评选2016年度全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全校各二级团组织在4月16日前将各单位的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校团委。所有奖项的评选条件请参照2015年版《大学生手册》。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教工团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教工团干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按要求上报名单即可。
(2)教工团员在教学、科研、机关、后勤、校产等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本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青年岗位能手,要求熟练掌握本岗位技能,并在工作中有创新,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每单位限推荐1人。
青年文明号集体,指科室、教研室或班组,负责人之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单位职工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要求该集体在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有示范性和导向性。每单位限推荐1个。
这2项要求填写推荐表格和事迹材料,字数不限。参与全校组织联评(参看附表)。
(1)组织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分工合理。工作制度完善,有严格的干部选拔、培训、考核制度。干部队伍团结、精干高效,综合素质高。
(2)工作效率高。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工作求真务实,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学生工作和活动,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具有成效。
(3)活动开展好。围绕我校共青团工作要点和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相关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的学生活动,活动质量高、受益面广、实施合理高效。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
(4)宣传工作好。按照学校宣传工作规范,合理使用现有资源,并且能够快速高效地使用新媒体进行活动宣传。鼓励并提倡创新宣传方式,力求达到新颖高效的宣传效果。
(5)工作创新好。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活动创新、服务学生手段创新。
(1)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及时交纳团费,支委团结,支部书记称职,能够结合青年学生的需要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文娱体育活动。
(2)制度坚持好。“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好,组织生活质量高。
(3)活动开展好。思想教育、社会公益、文化娱乐、体育竞赛、民主监督等各项活动经常开展,团员青年参与广泛,形式多样,不断创新,形成特色。
(5)作用发挥好。能积极带领本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学习竞赛,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6)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违纪现象。
2、申报数额:“先进团支部”按各院团支部总数的10%的比例申报。
(1)评选条件: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思想深刻。
团活的内容要紧扣时代热点和主题,紧扣2016年度校团委倡导的主题教育活动的规定主题,符合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活动要有影响,有特色,有代表性。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改革开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
(2)平和宽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广大团员中有良好的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本学期内无不及格现象。
(4)能够从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
(5)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的前35%,“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不包括大一团员)的5%比例申报;
(1)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
(2)组织和带领团员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3)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和好评。
(5)在当年校级优秀团员中产生,每院限报1名,秦皇岛分校可推荐2-3名。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积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热爱团组织的工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6)“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推荐1名(不包括大一团干部);各院团委、学生会、社联等学生组织可按学生干部总数的3%比例申报该奖项。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积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异,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
(3)热爱团组织的工作,积极落实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大胆,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4)结合支部实际,积极开展各类思想教育和素质拓展活动,成效明显。
(6)从当年校级优秀团干部中产生,每院限报1名,秦皇岛分校可报2-3名。
(1)参评对象为校、院级各大社团的学生干部,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爱社团工作,积极带领校、院级各大社团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活动有较大影响,为学校社团工作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4)工作中认真负责,充分发挥团结和凝聚作用,表现突出。
(5)优秀社团干部按社团干部总数3%的比例申报。无社团的学院可以不报此奖项。
(1)参评对象为校、院各社团的学生干部,从当年校级优秀社团干部中产生。
(2)热爱社团工作,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学校社团工作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各方面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每院限报1名,秦皇岛分校可推荐2-3名。无社团的学院可以不报此奖项。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学校对社团管理的要求。
(3)积极参与社团工作,充分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5)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按社团学生总数的4%比例申报,无社团的学院可以不报此奖项。
(2)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
(3)遵守校规校纪、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事业,累计服务时间至少20小时,活动有较大影响。
(5)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一定贡献,在参加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表现突出。
(2)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
(3)遵守校规校纪、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事业。累计服务时间30小时以上。
(5)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收到有关方面好评。
(6)各院在优秀青年志愿者中选报1名贡献最大、成绩最突出者。
1.申报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根据申报条件,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根据名额分配的建议数额择优确定推荐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推荐程序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所有推荐人选都应是遵守校规校纪的典范,必须在2016年全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所有材料中的事迹时间仅限于2016年4月-2017年4月期间。
2.申报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表格见附表);优秀学生会要求填写推荐表格和事迹材料,字数不限,参与全校联评;大一学生可参加特色主题团活、社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比;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不交申请表,只交名单(word格式不用表格);主题团活、先进团支部、各类标兵和杰出青年志愿者上交表格和申报材料,材料1000字左右。
3.4月21日晚17:00前,各二级团组织将所有申报表格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8),电话650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