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下发文件要求,校团委将开展2016年“三下乡”活动总结通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16年“三下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学院团委、实践团队及个人
(1)各学院团委对本学院2016年“三下乡”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统一报告,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成效、创新做法等。
(2)统计本学院实践团队数量、参与活动学生人数(见附件1)等主要数据(没有填无 比例不用填写)。
(1)通过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三下乡”活动的影响范围。
(2)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三下乡”活动的育人功效。校团委将集中开展微博微信宣传工作,25日起每天推送2-3个社会实践成果,各学院自行设计推送内容,25日上班前将电子版上报到校团委。
(1)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对在2016年“三下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300个单位(包括高校、中职学校,学校、院系、班级及社团等团组织均可申报)、400支团队(面向1000支全国重点实践团队)、200名个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校团干部、学生以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申报)进行通报表扬。(见附件2 3.4)
(2)通过“基层申报——省级团委学校部推荐——团中央学校部组织评议”的流程,产生通报表扬名单。
二是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按照分配名额的120%进行推荐。
三是团中央学校部组织专家组对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推荐的优秀单位、优秀个人进行差额评定;对于优秀团队,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开通投票入口,根据各推荐团队实际得票数并参照各地分配名额进行差额评定。
(3)通报结果将在团中央学校部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工作平台上予以公示;最终确认后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不另发放证书、奖牌,不进行物质奖励。
1.请各学院认真阅读本通知要求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于9月2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校团委信箱。
2.校团委将组织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等申报和初审工作并申报团省委学校部。于9月25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相关材料(含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见附件2至附件4)报送校团委(优秀单位、优秀个人的具体申报对象请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