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石油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深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兼(挂)职团委副书记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现组织开展共青团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2024年兼(挂)职副书记选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兼(挂)职副书记工作内容
1.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
2.深入开展日常调研,及时听取和反映学校团员青年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和交流。
3.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做好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比赛及培训、大型文体活动等团学工作。
4.按照学校团委制定的工作计划,参与指导基层团委及各团支部团建工作。
5.做好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兼(挂)职副书记选任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大型活动组织经验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
4.教师兼(挂)职副书记选聘1人,要求为我校3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优秀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5.兼职、挂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但最长不超过两个任期,应保证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聘程序
1.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选任程序
(1)报名推荐。符合条件者填写《共青团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兼(挂)职副书记申报表(教师)》,报所在基层党委审核,基层党委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推荐。
(2)资格审查与面试。校团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成立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答辩面试,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确定建议人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4)公示。
(5)聘任。
2.材料上报要求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4月7日下午16:00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0@126.com。
五、任期考核
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教师兼(挂)职副书记的年终考核仍在原单位进行,校团委将对兼(挂)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开具任职经历证明。任期届满可申请续聘。兼(挂)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享受政治待遇,其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均保留在原单位。
联系人:陈博
联系电话:0459-6504623
附件:共青团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兼(挂)职副书记申报表
共青团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共青团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兼(挂)职副书记申报表
(教师)